《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
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扩展资料
维权手段
1、先行协商:与断水断电相关负责人讲明原由,先礼后兵,同时协商的过程进行录音,即使协商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录音也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2、申请查处:可参见《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3、诉讼途径:协商不下,查处结果又不如意的情况下,收集好证据,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
我个人觉得,可以按照法律法规与之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比理想的要难办到,我不提倡采用一系列的过激处理方式,所以要相信政府,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你好,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违法断水、断电等情况,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