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就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拿到失业金,具体政策可参照下方详细内容。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你的实际情况满足以上3个条件,是可以拿到失业保险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所需要办理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外省籍失业人员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1)取号。综合业务。 2)申请。
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3、审核
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4、办理结果
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次月起,每月15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
扩展资料:
东莞市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逢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14:30-17:30)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只收件,不现场办结。)
联系电话:0769—12345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
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本月起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失业保险金 最多领两年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失业保险拿到的前提至少有两个,一是失业是被迫的,比如被公司辞退的,主动辞职是没法拿到失业金的。二是目前仍在失业中,如果有工作了是无法领取的。如果楼主达到了这两个条件可以申请考虑领取失业金,不要做好心理的准备啊,失业金只能领取一次的,也就是一个月的城镇最低工资。
领取失业金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该表可直接在东莞市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dgsi.dg.gov.cn/bszn/res.do?keyID=21)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