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职,公司扣退工单不给,是不是违法行为?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2024-11-15 14:37: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员工离职后,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工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档案转移等。这一规定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以及各个省市的劳动合同管理条例上都有体现,建议如果公司不按规定及时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话,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咨询电话:12333。

回答2:

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工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档案转移等。如果公司不按规定及时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员工自离职日起,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退工退保手续,劳动者辞职后公司不给退工单,不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新的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离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将第三联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以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证明一并交离职人员。离职人员可持上述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及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退工单是什么,没听过哎
是你的就应该给你,不是你的你也可以争取。
具体办法:找公司协商,如果被拒可要一份复印件,还被拒,明确告诉公司要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事由:返还员工物品。

回答4:

员工自离职日起,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退工退保手续,如单位执意不办理,可去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5: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