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后的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订立书面合同后的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承包人签字之后,到建设规划局备案盖章,之后保管好,有如下用处:
1、待竣工验收资料做完后把备案合同一起提交给建设局档案馆归档,才能办理房产证。
2、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因建筑施工工程有经济、质量纠纷,这份备案合同作为必备要件提供给法院断案。
3、按建筑法要求,这份合同是长久保存的档案,存放在发包人、承包人的档案室。
10天
十日内
建议咨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