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后逃跑了,又能被公安机关抓获,说明这是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也就是被打的人伤情是轻微伤,派出所不会动用这么大力气去抓人的),说明你的这位朋友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2,"拘留3个月" 说明,你的这位朋友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接下来就要法院判刑了。因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是一个月,之后要么就是证据不足放人,要么就是检察院批准逮捕,而关了三个月了,显然已经是逮捕阶段。
3,与受害人调解,属于你的私人行为。如果是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你们自行调解互不追究,但是现在是刑事案件,就算受害人不追究你的责任,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要追究你的责任(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是受害人说不追究就可以的。
4,现在很明显了,三个月,案件早就到了检察院甚至是法院了,就等着法院判了,已经不是“到底派出所要怎么处理的问题了”。
5,给你个建议,事情已经到这一步了,而且跟对方私下调解了。你可以要受害人写一份谅解书,著名已经获得了多少赔偿并且谅解殴打行为,然后拿到检察院去给办案的检察官让他附卷,这样可以少判一些,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话甚至可以判缓刑(也就是不用坐牢)。
给分吧,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者在七日内作出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法院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你好
只要是受害人的损伤构成轻伤或者重伤,派出所肯定都会把你起诉到检察院的,接下来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最后是法院开庭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