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应该如何让赔偿?劳动仲裁又是什么?急.......

2024-11-15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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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老总不能够因为对你印象不好就辞退你,他们说你不能够胜任岗位一定要拿出证据(比如你销售业绩总是不合格不达标或者和其他人差很多等等)没有这些证据就可能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拿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两个月薪水5000元左右)。
其次,如果你的确不胜任工作岗位。那么你将拿到一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金2500元。
最后,关于你的年终奖,第一个肯定是可以主张的,第二个情况要根据公司的规定,如果可以折算就可以折算领取。如果不能折算的,一定要到年底在职的才能领取的,可能拿不到,但你不妨试试看。

回答2:

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答3:

还是先跟公司协商赔偿数额吧,如果达不成一致就去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跟你一起被辞掉的最好一起申请仲裁,这样仲裁委员会和公司才会重视

回答4:

  1、单位只有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的居中公断与裁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