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的规定
1 责任划分:
1.1检测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对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实施监督检查。
1.2 检测员:贯彻执行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的规定
2 内容:
2.1 废液排放要求:废液排入地面水体和城市排水系统时,应符合《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中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排放要求。
2.2 废液处理原则
2.2.1 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法、化学两种。
2.2.2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以分离水中的悬浮物。
2.2.3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处理废液中的溶解物质或胶物质。
2.2.4 结合药品检测工作的实际,药品是由不同的化学物质组成,使用不同化学试剂较多, 可使用化学方法有的放矢地加一定量的中和(或氧化还原)试剂净化废水。现具体论述如下:
2.3 废酸水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3.1 利用废碱水中和。
2.3.2 投入中和剂。
2.4 碱性废水的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4.1 利用废酸水中和。
2.4.2 投入中和剂。
2.5 有毒试剂废液处理方法:有毒废液可加入某些化学试剂或强酸碱,将其化学结构破坏后,注入下水道排除。
2.6 废物的处理方法:实验室的废物主要来源于药品和试剂的包装物玻瓶和纸箱;仪器设备维修、更换废弃部件;实验中破坏的样品和器具;常用下列处理方法:
2.6.1 对一般性的废物应贮于垃圾篓中,定期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2.6.2 对过期失效药品应集中浇煤(汽)油焚毁,以免人畜误食中毒。
2.6.3 实验室应设置废液桶和垃圾篓,标以醒目色标,让实验人员集中放置,不致造成污
染。
2.6.4 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废液废物处理、做好处理登记。
1、无毒,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2、凡易燃、易爆、自燃物品或遇水致燃物品,均不得直接排放,如二硫化碳、叠氮汞、三硝基甲苯、三乙基铝、黄磷、金属钠等。
3、对排水管道有腐蚀性的物质,应使转化为非腐蚀性物质,如使硫酸转为硫酸钠或硫酸钙。
4、与水、空气不会发生激烈反应或形成有害物质。
5、不含病原体、致癌物、诱变物、致畸物,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6、放射性三废尤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要求。
7、对化学性质极为活泼的物质,应先用适当的惰性材料加以稀释,再作相应的处理,如四氯化锡可用砂、土稀释,再按下节所述方法处理。
8、有些物质,无论是单质或化合物,均有较大的毒性,则应设法回收,不得排放,如汞及其盐类。详细的可以到水天蓝环保里面看有详细的解答
1.在证明废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
4.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有害气体或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6.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一、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的一般办法
1、分类收集法:按废弃物的类别性质和状态不同,分门别类收集。
2、按量收集法:根据实验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的量的多少或浓度高低予以收集。
3、相似归类收集法:性质或处理方式、方法等相似的废弃物应收集在一起。
4、单独收集法:危险废弃物应予以单独收集处理。
二、实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在证明废弃物已相当稀少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大气或排水沟中;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在害气体或烧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合其裸露在地面上。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1、无毒,bai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du定的最高容zhi许浓度。
2、凡易燃、易爆、自燃物品或遇水致dao燃物品,均不得直接排放,如二硫化碳、叠氮汞、三硝基甲苯、三乙基铝、黄磷、金属钠等。
3、对排水管道有腐蚀性的物质,应使转化为非腐蚀性物质,如使硫酸转为硫酸钠或硫酸钙。
4、与水、空气不会发生激烈反应或形成有害物质。
5、不含病原体、致癌物、诱变物、致畸物,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