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无保险,我车全责,并上有全险加不计免赔,保险赔付对方车辆要扣除100元?

2024-11-17 01:06: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100元,是对方(无责方)需承担的你的车损金额。交强险规定,无责方需承担有责方车损100元,但现在规定这100元,都是由全责方在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的,也就是说这100元,需要你的交强险承担,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在你的商业险里扣掉100元,同时会在交强险里多赔100元,总金额是不会少的,你看下的赔偿单据,赔摩托车(交强险)的金额里肯定比报价多100元。

回答2:

按现在的交通法这个应是摩托车应出的交强险的理赔,若对方摩托没买交强险应由摩托司机出。
交强险是法律规定每个机动车必买的保险,就是只要出了事故,不管有没责任,都需由交强险负一部分责任的。若没买,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3:

应该是全额赔偿的,但如果是到4S店修理,而你没有附加保“定点专修”险种,定损的标准就不一样了。

回答4: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