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您好,逾期还款不仅会产生不必要的违约金或罚息,还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的影响,更严重的,甚至会产生法律风险。
比如产生高额逾期罚息,很可能比贷款利息还要高;遭遇电话、短信轰炸式暴力催收,还会连累亲朋好友;个人征信报告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再也不能从这个公司借钱、申请商品分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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