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受伤,导致眼睛上方出现3厘米的口子,腿部也有受伤,对方负全责,该如何赔偿我?

2025-04-13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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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回答2:

伤疤只有三厘米,不够伤残等级。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

回答3:

赔偿医疗、误工等因此造成的损失对方必须承担。虽然伤势不大但考虑你是女孩子因此事故受到惊吓并且伤又在面部,所以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具体要求可以在5000元以内。

回答4:

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