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每个人的气质和特长来定,模拟法庭上分为以下几种人,在审判台上做的是审判长1人,陪审员2人,下面做的是书记员,在审判台左侧是公诉人台,一般要求是2-3人,审判台右侧是辩护人台,一般是1-2人。正对审判台是被告人席,这个可以自己设置,你想要几名被告人,就设置几个,被告人席后面一般是法警的座位,一般是2个。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
1、书记员核对当事人情况;
2、书记员宣布起立,法官进入;
3、法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合议庭组成,原被告,案由等);
4、原告宣读起诉书,从诉讼请求开始读;
5、被告宣读答辩意见;
6、法官可以提问,归纳辩论焦点
7、法庭调查,证据交换:原告出示第一组 证据,说明证明内容,传递给被告质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比如真实性无异议,但所证明内容有异议之类的)。然后第二组,然后被告出示;
8、法庭辩论,原告先说,被告后说,主要是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说明;
9、法官询问要不要调解,不调就判了。
一般要设原告人(或是公诉人)、被告人、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或是1名审判员1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1名、法警针对被告人人数,每人需配2名法警、原告被告均可设2名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若设的公诉人则不能配诉讼代理人),最后就是旁听群众若干了。
教师根据不同案件可设置学生分组,让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角色,全程参与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判、结案等诉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