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位高中教师的平均工资是多少?

2024-11-17 13: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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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一位高中教师的平均工资约5000元左右,根据地区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通常经济发达地区较高,比如上海、江浙地区、广东地区等,贵州、西北地区等地区的高中教师的待遇较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在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高中老师的待遇通常和教学科目的多少,是否为班主任或者担任学校的领导职务等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存在补课等情况,这同样属于高中老师收入的一部分。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教师法第二十五条,不过这条对老师没太大的好处的拉,我也是老师,这条法律条文有很大的问题,平均工资怎么界定的,你的工资低但是其他学校老师工资高,那还是活该你低,此其一,另外,象我这个级别的老师工资大概是一千多,津贴奖金大概三四千,我的一亲戚在政府机关上班,工资也就一千多,其他津贴奖金什么七八千,这是没法比的,法律里面的工资又不等于收入,公务员谁靠工资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