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子女同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应当均分财产,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的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一、先分清父亲名下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前,要分进行分割,属于父亲的部分才是遗产。
原则上,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产权属于母亲。另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
三、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且具法律效力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母亲与6个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母亲与6个孩子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亲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父亲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父亲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家中的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把一半分给母亲。
2、剩下的一半由母亲、六个子女平分。
父亲的遗产需要母亲和六个孩子平分,如果这个父亲还有父母,他父母也有权和他们一样平分他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