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在外地施工办理营业税及营业税的三个附加税需要什么手续?

2025-04-14 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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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税法的规定 :主承包单位,负有总承包项目收入缴纳税款的责任。同时有为分包单位代缴代扣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总承包收入100万元,按照20万元收入缴纳营业税金同时,还要代缴其他分包收入80万元的税金。然后,从分包单位收入中扣回。

其他三税种,不在施工地缴纳,规定应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代征税委托书”类文件,该文件详细说明代征税种、代征期间,同时间接说明哪些税种不在当地缴纳。

有些能说明情况的,也拿已纳税凭据和复印件到施工地税务部门,确定应缴纳税种。
(请参考)

回答2:

总包单位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出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简称外经证),到施工地地税局备案并申请开具建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