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房屋产权到期这个问题,房子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产权到期后的房子就不属于我们了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房屋产权到期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有关房屋产权的疑惑!
首先,一提到房屋产权到期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需要了解一下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其中居住用地的房屋产权为70年;教科文体工用的建筑用地产权为50年;商旅娱乐用地的产权为40年。因此,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50年产权、40年产权都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了解了房屋产权的概念后,下面来为大家解答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吧!
早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可自动续期。这项规定也就意味着,房屋产权到期后,国家不会进行房屋的强制收回,房子会自动划分到房主名下。那么划分到名下的房产是免费获得还是收费获得,这个问题则需要国家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但是小编在此预计,产权到期后的房产是需要交费来续期的。
那么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具体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呢?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能回答。这也导致了很多人还是在担忧房屋产权到期后,续期土地出让金过高,自己无法承担过高的金额,造成房子无法续期。
对于以上的担忧,我们可以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来看,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国家政策的制定会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做出调整,大家也不必过分担心续期土地出让金过高的问题。
以上就是房子产权到期之后的处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上述内容能大家解答疑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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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权中的土地使用权是由一定的期限限制的,通常是70年的居住权。
在买房后,我们会得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房产证表示我们的对房屋的永久所用权,只要居住的建筑物在,那么我们对该房屋就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证只是表明我们房屋下面的土地拥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通常只有70年,如果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1. 国家要收回土地
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 国家无需收回土地
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①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② 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的价格通常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我个人觉得,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房产还是属于你的,不会被收回的。
我个人认为,房产70年产权,应该指的是产权座落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指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建筑物的所有权还是归个人所有的。当然,建筑物的所有权必须建立在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没有土地使用权了,建筑物将会成为空中楼阁了。因此国家明确了,房产70年到期后,支付一定土地使用费后,可以继续拥有该土地使用权,从而使该房产继续由所有权拥有。如果对该土地另有规划的,对土地上建筑物支付一定补偿后,那么该房产不再归个人所有了。
70年房产到期后会变危房吗
正常情怳下,房子的使用寿命到不了70年,往往提前就被拆迁了,既使到了70年,政府也会有相应政策,不可能让老百性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