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增值税专票开出后180天后,专票都没有被购货方认证。滞留票的数量和金额多了的话,会引起国税专管员的注意,轻则会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面交代情况,重则会被国税上门查账。
对于开票方来说,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以依法开具发票为准则;至于依法开出的专票,受票方未予认证抵扣的,一般与开票方没有直接关联;可见,开票方只需依法依规进行开票则可。
对方不抵扣会形成滞留发票,税局会要求单位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