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目前税法中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汇总开具,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只是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无强制性要求。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清单,也可以用购物小票、自制
清单等附件作为税收凭证,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