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协警开警车撞人了,受害人可否要求在处理此事故过程中,当事协警所在本局人员回避吗?现在是他们本局的人员处理的!受害人现被送往当地镇医,肋骨断了一根(并错位)医生说离心脏近不能手术,要自己养好,请问受害人可以要求转院吗?要怎么做?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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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仅仅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就是说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复议,也不能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完全可以在诉讼中由法官依照证据认定规则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