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所在的企业主要从事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的生产,在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除外),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