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柜台转让问题?

2024-11-18 13: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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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商场的柜台转给你,必须要得到商场的同意才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同时,《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商场不同意,你仍然可以以你朋友的名义继续经营,只要你们之间有个协议就行了,既然是做的他的分销产品,对商场方面没有影响,谁在经营对商场方面也无法去认定。所以,你们私下转让是可以的。
3,如果要和商场方面沟通,最好是先和老总沟通好,可以从人情方面入手,或请有点名气的人和老总打打招呼,按理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一定能办成的。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2:

你好!
  这个属于柜台的转租.为了减少风险,应当征得商场的同意.否则商场可以随时收回柜台,若自己有损失的只能找朋友主张.其次,若商场同意朋友转租的,你承租的期限不能超过朋友原来租赁的期限.若期限到期商场另租给他人的,你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综上,若朋友承租柜台的期限未到期前想转租的,应征得商场的同意,签订一个三方协议,并约定到期后你有按原租金标准优先续租的权利.也可以协商终止朋友的租赁合同,由你补偿朋友余下的租金后,与商场另签一份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