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财富,它水质好,供给稳定,在地下渗流、贮藏,有多年丰歉调节的作用,还有取用处理成本低的特点,然而在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同时产生。在节水工作被提升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时,如何解决超采地下水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
最近,记者采访了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宋序彤,他认为,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地下水从来就是城镇供水优先考虑的水源。这是由于地下水自身形成、贮存和循环特征所决定的。宋序彤提供了如下一组欧洲国家多年取用地下水用于供水的资料。
表中数据表明,这些国家常年取用地下水作供水水源,在供水中所占的比例都在一半以上。这些国家之所以能多年稳定地取用地下水,关键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许多国家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如德国建立了许多雨水集中人工回灌补给和天然渗流补给的设施,同时立法要求,对一些新的大型建设项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雨水进行贮存、再利用、回灌或通过绿地渗流补给地下水,保证在相应频率暴雨出现时,不向外径流排放雨水。对排放雨水征收高额雨水排放费。为不破坏地下水原有渗流徊路,德国在大体量深基础的建筑物基础中还埋设必要的管道,保证地下水的畅流。瑞士苏黎世采用工程设施将大量河水经处理后,通过回灌井补给地下水,再在地下水渗流下游地区取用地下水;美国采用反渗透法处理后的脱盐水回灌地下,补充地下水等。
我国的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和陕西等省、区也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以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的供水设施能力占总供水能力的比例分别为73.8%、63.9%、70.0%、52.5%和53.8%,然而近年来可取到的地下水量却在逐年衰减。这是由于在城镇生产和建设活动中,一方面建设了大量混凝土建筑和不透水铺装地面和路面,破坏了原有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增加地下水的开采量,使得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形成大面积漏斗。许多大、中城市还出现了地面沉降等一系列超采地下水造成的地质灾害。
宋序彤认为在开发利用地下水方面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首先还是认识上的差距。目前我们的认识主要还是多立足于控制开采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上,还没有把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作为是对一种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自然循环过程的参与,必须精心对待的高度来认识。在立法和管理上还是多注重用行政手段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多年来开发利用地下水须交纳的水资源费始终远低于使用自来水的费用,事实上价格机制始终保持着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引导;在鼓励对地下水补给和保证地下水循环过程不受破坏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还很不到位。这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起来。
全社会都应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简单地限制使用地下水,而是应该科学的取用。如果按照客观规律取用地下水,我们不仅能保持地下水的自然循环,同时还能使地下水成为我们稳定的供水水源,并且,还应该将其列为供水水源的优先考虑之列。
地下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财富,它水质好,供给稳定,在地下渗流、贮藏,有多年丰歉调节的作用,还有取用处理成本低的特点,然而在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同时产生。在节水工作被提升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时,如何解决超采地下水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
最近,记者采访了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宋序彤,他认为,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地下水从来就是城镇供水优先考虑的水源。这是由于地下水自身形成、贮存和循环特征所决定的。宋序彤提供了如下一组欧洲国家多年取用地下水用于供水的资料。
表中数据表明,这些国家常年取用地下水作供水水源,在供水中所占的比例都在一半以上。这些国家之所以能多年稳定地取用地下水,关键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许多国家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如德国建立了许多雨水集中人工回灌补给和天然渗流补给的设施,同时立法要求,对一些新的大型建设项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雨水进行贮存、再利用、回灌或通过绿地渗流补给地下水,保证在相应频率暴雨出现时,不向外径流排放雨水。对排放雨水征收高额雨水排放费。为不破坏地下水原有渗流徊路,德国在大体量深基础的建筑物基础中还埋设必要的管道,保证地下水的畅流。瑞士苏黎世采用工程设施将大量河水经处理后,通过回灌井补给地下水,再在地下水渗流下游地区取用地下水;美国采用反渗透法处理后的脱盐水回灌地下,补充地下水等。
我国的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和陕西等省、区也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以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的供水设施能力占总供水能力的比例分别为73.8%、63.9%、70.0%、52.5%和53.8%,然而近年来可取到的地下水量却在逐年衰减。这是由于在城镇生产和建设活动中,一方面建设了大量混凝土建筑和不透水铺装地面和路面,破坏了原有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增加地下水的开采量,使得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形成大面积漏斗。许多大、中城市还出现了地面沉降等一系列超采地下水造成的地质灾害。
宋序彤认为在开发利用地下水方面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首先还是认识上的差距。目前我们的认识主要还是多立足于控制开采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上,还没有把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作为是对一种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自然循环过程的参与,必须精心对待的高度来认识。在立法和管理上还是多注重用行政手段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多年来开发利用地下水须交纳的水资源费始终远低于使用自来水的费用,事实上价格机制始终保持着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引导;在鼓励对地下水补给和保证地下水循环过程不受破坏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还很不到位。这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起来。
全社会都应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简单地限制使用地下水,而是应该科学的取用。如果按照客观规律取用地下水,我们不仅能保持地下水的自然循环,同时还能使地下水成为我们稳定的供水水源,并且,还应该将其列为供水水源的优先考虑之列。
地下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财富,它水质好,供给稳定,在地下渗流、贮藏,有多年丰歉调节的作用,还有取用处理成本低的特点,然而在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同时产生。在节水工作被提升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时,如何解决超采地下水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
最近,记者采访了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宋序彤,他认为,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地下水从来就是城镇供水优先考虑的水源。这是由于地下水自身形成、贮存和循环特征所决定的。宋序彤提供了如下一组欧洲国家多年取用地下水用于供水的资料。
表中数据表明,这些国家常年取用地下水作供水水源,在供水中所占的比例都在一半以上。这些国家之所以能多年稳定地取用地下水,关键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许多国家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如德国建立了许多雨水集中人工回灌补给和天然渗流补给的设施,同时立法要求,对一些新的大型建设项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雨水进行贮存、再利用、回灌或通过绿地渗流补给地下水,保证在相应频率暴雨出现时,不向外径流排放雨水。对排放雨水征收高额雨水排放费。为不破坏地下水原有渗流徊路,德国在大体量深基础的建筑物基础中还埋设必要的管道,保证地下水的畅流。瑞士苏黎世采用工程设施将大量河水经处理后,通过回灌井补给地下水,再在地下水渗流下游地区取用地下水;美国采用反渗透法处理后的脱盐水回灌地下,补充地下水等。
我国的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和陕西等省、区也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以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的供水设施能力占总供水能力的比例分别为73.8%、63.9%、70.0%、52.5%和53.8%,然而近年来可取到的地下水量却在逐年衰减。这是由于在城镇生产和建设活动中,一方面建设了大量混凝土建筑和不透水铺装地面和路面,破坏了原有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增加地下水的开采量,使得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形成大面积漏斗。许多大、中城市还出现了地面沉降等一系列超采地下水造成的地质灾害。
宋序彤认为在开发利用地下水方面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首先还是认识上的差距。目前我们的认识主要还是多立足于控制开采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上,还没有把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作为是对一种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自然循环过程的参与,必须精心对待的高度来认识。在立法和管理上还是多注重用行政手段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多年来开发利用地下水须交纳的水资源费始终远低于使用自来水的费用,事实上价格机制始终保持着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引导;在鼓励对地下水补给和保证地下水循环过程不受破坏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还很不到位。这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起来。
全社会都应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简单地限制使用地下水,而是应该科学的取用。如果按照客观规律取用地下水,我们不仅能保持地下水的自然循环,同时还能使地下水成为我们稳定的供水水源,并且,还应该将其列为供水水源的优先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