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出现重大劳资纠纷或者用工违法事件后,工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关系管理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企业老板对工会不是很重视,或者是有点担心或担忧,但其实建立工会对企业大有裨益。
一、《工会法》规定企业有建立工会的义务
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二、建立工会对企业的好处
1、工会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好处:
①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成立工会之后,税务方面代缴的工会经费大减,从百分之二降至千分之八,千分之十二返还给企业;
②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可以在成立工会账户后由工会账户出资,作为公司税前支出的项目。
2、工会对员工的好处:
①市、区总工会每年组织向困难职工、大病致困和意外致困职工进行慰问等助力措施。
②职工可以享受劳模评选、劳动竞赛、文体活动、职工教育等多项福利。
3、工会对企业的好处:便于公司处理各项人口计生、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业务,尤其是可以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法》第四、五、六等条款,规定了工会与企业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有关员工利益重大方面的平等协商权和监督权,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企业为了很好地管理员工,也应建立工会组织,以便建立企业、政府、工会三方良性协调机制。
4、建立工会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法可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通知工会。
三、不成立工会的不利影响
1、法律风险:根据《工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影响企业竞争力。对于未成立工会的企业,税务方面的额外支出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一个相对不利的情况。
3、导致行政执法。除总工会将上门指导督促企业成立工会外,区人社部门也将以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进行执法,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