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发出后,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合同成立。 并不是有专门的要约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合同订立的第一个程序要件。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且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可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