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

2024-11-18 16: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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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下面我将就劳动法拖欠工资规定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回答2:

建议先跟公司协商,看看公司拖欠工资的原因是什么,能否先发放部分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让他们介入协调,如果还是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裁决生效之后公司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也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单方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但是满半年的,也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回答3:

属于拖欠工资。最有效的办法是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