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的报考简章: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个别户籍不限职位详见职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公务员的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注: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状况为准);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