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解释是错误的,参公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依据公务员法管理是不同的概念。一般转为行政单位,其内部的编制都会转成行政编。但具体到每个人,就不一定了,因为转后的行政编制数不一定和原单位的编制数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少于原单位的编制数),所以很有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转。
单位转为行政单位之后,人员编制仍然保留参公,只是会有部分行政编制。其实参公的待遇和公务员的待遇一样的,而且有的地方还更灵活。
据我所知,人员性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本身就已经是公务员身份,不要认为“参公”就不是公务员。否则,中央和省里招录公务员,为什么还招参公人员呢?所谓参公,和你本人无关,而是看你在什么样的单位,如果你单位是参公管理的单位(如城管局、规划局),那你肯定就是参公管理的人员,和公务员是一个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