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北京市人民法院这个具体机构,北京人民法院是指北京的各区所有法院,包括如下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除了红色的中院和知识产权法院剩下的都是
北京基层法院有:各个区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