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的全责,伤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赔吗,有商业险不计免赔的

2024-11-12 14: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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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伤者所产生的医药费和治疗费都是全责方来承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限额进行赔偿。
根据《第三方责任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拓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回答2:

非医保用药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条款中都是不赔的。

不计免赔险一般仅用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引起的免赔率,一些其他免赔率是不赔的。

如果双方协商无效,只能建议起诉了。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车险购买了三责和不计免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进行全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回答3:

理论上不是的,伤者的费用先走交强险,超出部分再走商业险,但无论是哪个保险,针对医疗费这个项目都是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的,简单来说有些社保报不了的,保险公司也是补报的,可能通常会有10-15%是报不了的,反正要有这个心理准备

回答4: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基于赔偿。
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这些项目都可以的。
保险里进行赔付的,只要协助就可以了。

回答5:

不同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理赔流程、赔付金额和赔付比例等,要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详情可以联系承保的保险公司客服咨询。

温馨提示:如果购买的是平安车险,您可以联系平安车险业务咨询95511-5,平安车险出险报案:95511-9。
应答时间:2021-0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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