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撞死人,如果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而导致的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司机是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方面存在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不同。建议请律师仔细核算,计算一个准确的赔偿金额,然后再行处理。一般而言,民事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
3.建议尽快请专业律师介入,准备必要的证据,制定处理方案。1、公交车撞死人,如果赔偿应当看交警的责任认定而确定赔偿额的计算;
2、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交车司机撞死人。如果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而导致的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第一点他会先打120。打过120之后再打报警电话。然后等待交警处理。因为他先打120人是假死状态或者昏迷。会第一时间抢回生命。
一般公交公司都买有保险的 只要司机没有饮酒驾驶 下一步就是保险公司和死者家属协商了。 一般就是保险公司赔点钱
你好按流程呗一般公司都会有这样的流程怎么解决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