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问答(当填制原材料凭证时,蹦出一个“此项目核算科目没有指定项目大类”是什么意思?)如何解

谢谢大家了
2024-11-17 04:38:1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在定义会计科目时,把原材料科目定义成了项目核算,但是却没有指定它是哪个项目。一般说来,如果你想把具体的材料名不放在科目里,而是放在辅助科目里,那么就需要定义一个项目大类,操作:登录后→设置→基础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在这里,点“增加”以增加一个项目大类→将需要核算的科目(比如原材料)加到这个项目中去→增加项目分类(即材料分类)→增加项目目录(即材料目录),至此,项目就建完了。
一:如果你并不想建立项目核算,比如采购凭证只想写“借 原材料 XXX元”,那么你就将会计科目中原材料的项目核算设置去掉。
二: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类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管理要求也有不同。为了全面、系统、分类地核算与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各项损益的增减变动,就有必要按照各项会计对象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加以科学归类,是进行分类核算与监督的一种方法。
三: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四: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
五: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回答2:

你在定义会计科目时,把原材料科目定义成了项目核算,但是却没有指定它是哪个项目。
一般说来,如果你想把具体的材料名不放在科目里,而是放在辅助科目里,那么就需要定义一个项目大类,操作:登录后→设置→基础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在这里,点“增加”以增加一个项目大类→将需要核算的科目(比如原材料)加到这个项目中去→增加项目分类(即材料分类)→增加项目目录(即材料目录),至此,项目就建完了。
如果你并不想建立项目核算,比如采购凭证只想写“借 原材料 XXX元”,那么你就将会计科目中原材料的项目核算设置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