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是不受理业务的: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应该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内,凭本人的户口本(户籍地换领)、居住证(异地换领)等申请办理该项: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符合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申请换领;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办理身份证,公安局户籍科国庆节放假,按照国家放假的有关规定,国庆节放假七天,十月一至七日,公安局户籍科休息,没有上班办理有关业务,虽然有值班人员,但办理身份证是专人负责的,按照调休,十月八日正常上班,需要办理身份证,可以带上户口本前往办理,完全没问题,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