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杂文有何特点

2024-11-15 0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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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鲁迅杂文的特点

  我本人以前对杂文类的文章可以说孤陋寡闻,在经过鲁迅杂文的学习渐渐的杂文的特点有一丝丝的明白。虽然我只有迷迷糊糊的感念。但经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己在网上的了解,开始对杂文艺术有大致框架的了解。以下就是我本人对鲁迅杂文特点的叙述。

  杂文是 鲁迅(1881--1936)一生运用最多的文学形式。通过杂文,鲁迅显现出他不屈不挠与旧势力战斗到底的革命者形象。他的杂文多收于《三闲集》、《二心集》、《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和《且介亭杂文末编》中。

  鲁迅杂文所含甚“杂”,主要内容有两大特点:1、它反映的中国社会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从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历史面貌。如单从某一篇看,他的杂文所评述的多是具体、细小、平常之事,但汇在一起却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形象。因此,他的杂文又很具概括性和代表性。2、鲁迅的一生关注中国的国民性改造问题,这一工作主要是由他的杂文来完成的。

  鲁迅杂文形象性很强,他文章中的说理、论辩、批判、驳论等逻辑力量都是透过鲜明的形象来体现的,因而他的杂文具有浓郁的艺术色彩。鲁迅杂文的文体自由多变,短评是他常用的形式。他的文风或严峻凛然,或清新隽永,或锋芒毕露,或泼辣犀利,或意味深长,多姿多彩不拘一格。他的杂文是现代文学中有重大影响的一种文体。

  鲁迅说:“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这种广义上的杂文,确如鲁迅所说,是“古已有之”的,但在这种广义杂文基础上发展起来,具有了独立含义的中国现代杂文,却是鲁迅的一种独立创造。是鲁迅赋予了杂文这种文体一种新内涵,使其有了完全独立的思想艺术特征,并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思想史上成了一座光辉的丰碑。

  不论从历史事实上进行观察,还是从社会中的思想和社会文艺发展的辩证规律进行分析,我们都能看出,鲁迅杂文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直接产物。它是在中国反封建思想的斗争中产生的,是适应鲁迅解剖中国传统封建文化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思想表现的思想艺术需要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发生后,当时的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便写了一些类似杂文的文章,并在《新青年》上开辟了“随感录”栏。从1918年起,鲁迅开始在《新青年》“随感录”栏发表杂感文章,以后又在《晨报副刊》、《京报副刊》、《国民新报副刊》、《语丝》、《莽原》、《猛进》等多种报刊上发表杂文,并开辟专栏,予以倡导。杂文便逐渐以一种独立文体的面貌出现在社会公众的面前,而鲁迅则是写杂文最多、最好的作家。鲁迅说,杂文“萌芽于‘文学革命’以至‘思想革命’”,这是对杂文产生根源的概括说明。

  鲁迅杂文的发展和演变是一个不断绵延流动的过程.从鲁迅杂文的形成——发展——成熟期。可见他的杂文蕴涵多少的心血和汗水,简直就他本人精神灵魂的浓缩吗。

  鲁迅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苍老的最困苦的时期。所以他的杂文是了解中国那段历史最好的方式。

  就是因为生活在那个时代,所以鲁迅后来对自己的创作追求作过说明,说他写小说的目的是要使中国人民觉悟起来,“改良这人生”,因此小说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他最关注的是下层社会“不幸的人们”,创作了许多以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小说,开拓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描写题材。鲁迅在观察与表现他的小说主人公时,始终关注的是“病态社会”里的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精神“病苦”。因此,在《药》里,他仅用一床“满幅补钉的夹被”暗示了华老栓一家生活的贫困,正面展开描写的是他们吃人血馒头的精神的愚昧。在《故乡》里,最震撼人心的不是闰土的贫穷,而是他一声“老爷”所显示的心灵的隔膜。《祝福》的深刻性正在于描写了祥林嫂在封建神权下所感到的恐怖。鲁迅同样严峻地揭示了知识分子的精神创伤与危机:辛亥革命时期独战多数的英雄,在强大的封建传统的压力下,像一只蝇子飞了一个小圈子,又回来停在原地点,在颓唐消沉中消磨着生命(《在酒楼上》);五四时期勇敢地冲出旧家庭的青年男女,眼光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既无力抵御社会经济的压力,爱情也失去力量,只能又回到旧家庭中(《伤逝》)。

  鲁迅还说过,他写小说,是因为青少年时代许多痛苦的记忆,使他不能忘却。于是,当年在日本幻灯片里所看到的那些围观的麻木的中国人(鲁迅称之为“看客”),就不断地出现在他的小说中:在《孔乙己》里,主人公的不幸(包括他被丁举人残忍地打断了腿),没有引起周围人的任何同情,大家只是围观着取笑他;在《祝福》里,人们争先恐后地赶去听祥林嫂讲述“阿毛被狼吃了”的“故事”,并不是出于同情,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无聊的生活中寻求点刺激。而这些人在听厌了之后,又立刻唾弃,对祥林嫂加以又冷又尖的笑。人们就是这样鉴赏着他人的痛苦,这不仅是麻木,更显示了一种人性的残酷。而在《药》里,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夏瑜怀着“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的信念,自觉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老百姓却急急忙忙赶着去“看”他被杀,茶馆里的茶客更把他的受害作为闲聊的谈资。先驱者的一切崇高的理想与流血牺牲,全都成了毫无意义的表演。在这些描写的背后,读者不难感觉到,鲁迅用一种悲悯的眼光在“看”。他的小说正是对现代中国人的灵魂的伟大拷问。鲁迅如此无情地揭示人的精神病态,是为了揭露造成精神病态的“病态的社会”。鲁迅由此开拓出“封建社会吃人”的主题,不仅是对人的肉体的摧残,更是对人的灵魂的毒害与咀嚼。

  最充分地体现了鲁迅小说的这种“民族自我批判”(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改造国民性”)特点的,无疑是他的代表作《阿Q正传》。鲁迅自己说,他写这篇小说是为了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并且说“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阿Q)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于是,中国的读者也就永远记住了,并且永远摆脱不掉这位头戴毡帽的阿Q。鲁迅在他身上发现的是“精神胜利法”:尽管阿Q处于未庄社会最底层,在与赵太爷、假洋鬼子,以至王胡、小D的冲突中,他都是永远的失败者,但他却对自己的失败命运与奴隶地位,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辩护与粉饰的态度。或者“闭眼睛”:根本不承认自己的落后与被奴役,沉醉于没有根据的自尊之中:“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忘却”:刚刚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啪啪响过以后,就忘记一切而且“有些高兴了”。或者向更弱小者(小尼姑之类)发泄,在转嫁屈辱中得到满足。或者“自轻自贱”,自甘落后与被奴役:“我是虫豸——还不放么?”在这些都失灵以后,就自欺欺人,在自我幻觉中变现实的失败为精神上的虚幻的胜利:说一声“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的得胜”了。甚至用力在自己脸上连打两个嘴巴,“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也就心平气和,天下太平。而一旦造起反来,也是做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奴役他人的梦。因为鲁迅,人们终于认识到自己与他人身上的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最严重的思想阻力之一。因此,小说的结尾,阿Q在走向法场前的一瞬间,突然感到可怕的狼一样的“眼睛”在“咬他的灵魂”,高声一叫:“救命……”所有的中国人读到这里,都被震动了。小说后来翻译成多种外文,许多外国读者也在自己或同胞身上发现了阿Q,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就表示,阿Q让他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这或许表明,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是一种人类精神现象;鲁迅的《阿Q正传》可以说是一部“为人类写作”的作品,它不仅是最早介绍到世界去的中国现代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自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的伟大代表。

  通过我对书本和网络的了解综合以上都是我对鲁迅文章的自身的体会和分析,看了那么多关于鲁迅杂文特点的分析我不仅对他的文章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还对鲁迅本人有了深刻入微的了解。我在分析他的杂文的时候仿佛也同时在解剖他的灵魂他的思想。我真是对知识增进不少!

回答2:

笔法犀利,意味深长

回答3:

象匕首,象投枪

回答4:

语言晦涩,但笔法犀利!

回答5:

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