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需要到原商贷银行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