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啊,在会计中,折旧与摊销是计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中了吧?所以,在计算税后经营净利润时,也已经减去了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了。但是这部分实际上是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只是在会计上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做的计提。但是实际上这部分钱并没有流出企业,所以要把他加回来。扣减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时就是税前的,所以加回来也要税前的。。。我是这么理解的啦!
朋友,我自己想了半天,然后用一个例子来解决了,你看看对不对:
其实应该这么理解,比如我这边所有的利润总额是100万,那么我要交税25万,这是对税务部门这么说的,表面上我只是挣了100万,其实这100万里包含了我减去的全部折旧,这些折旧全部用来抵税了(就是收入要减去这部分的折旧,最后才算税收),其实这些钱全是我的收入(因为我是从净利润开始推导现金流量的),被我用折旧给掩盖了,所以在算我自己的营业现金毛流量的时候,我用税后经营净利润(这个指标其实是给税务部门看的)要加上的折旧与摊销应该是全部折旧摊销,因为这些折旧摊销是全额掩盖了我的营业流量,我得把他们全部加回来。
最简单的理解的办法就是,营业现金毛流量针对现金流量,我们只看现金流量,因为折旧抵税,所以我实实在在交出去的税金就是折旧抵税后的,也就是说交出去的税金现金是钉死的,不会因为你是不是付现成本而被还原,那么我们的现金流量就是流入的钱【营业收入】-流出的钱【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折旧摊销)+交的税金(订死的)】,化简后就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折旧摊销,也就是税后经营净利润+折旧摊销
朋友,我这样理解的。这个折旧与摊销要分两部分理解,折旧与摊销*(1-25%)是所谓的税后折旧摊销也就是营业收入实际扣减的非付现成本,和你问题中的理解一致;折旧与摊销*25%是税盾,使得营业利润少扣减所得税的金额是折旧与摊销*25%。综上,一部分把非付现成本加回来,一部分把对于计算营业利润的所得税有抵减作用,两部分加起来正好是1倍的折旧与摊销。{其中非付现成本的用法可能不太标准,但是我暂时没想到比较准确的词,也希望各位老哥指正}
营业现金毛流量=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折旧摊销)-所得税
=营业利润+折旧摊销-所得税=税后净利润+折旧摊销
=(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摊销)×(1-税率)+折旧摊销
=收入×(1-税率)-付现成本×(1-税率)+折旧摊销×税率
=税后收入-税后付现成本+折旧与摊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