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是国家给用人单位的~?可否发给残疾人?

2024-11-17 15: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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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不断增大的就业压力,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

1、按规定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并履行了所承担的法律义务的单位,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残疾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 

2、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残工委办[2009]4号 关于印发《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 给予补贴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各区县财政局、残联: 现将《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给予补贴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扩展资料: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



回答2:

内容概述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不断增大的就业压力,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按规定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并履行了所承担的法律义务的单位,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残疾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 内容全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残工委办[2009]4号 关于印发《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 给予补贴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各区县财政局、残联: 现将《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给予补贴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天津市财政局

回答3:

残疾人补贴国家是发给地方的|,地方再发给单位,单位再发放到残疾人个人头上,规律是这个规律,如果摊上正职的领导,这钱指定是能发到个人手里,如果摊上个海官,这钱根本就发不到残疾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