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老公在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婚前房产,要看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人是否两人姓名。是的话,住房属于婚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一家一半。
如果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一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对住房登记人就拥有债权,可以主张。
婚后,不管两人谁来还贷,所用钱款,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一家一半。
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双方谁的姓名,该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属于。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发生性质的改变。但夫妻一方在自己所有的房产的房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可以视为同意将自己的房产与另一方共同所有,这在法律上叫赠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的一种,一旦加入另一方的名字,物权变更即产生法律效力。
婚前房产婚后加入另一方的名字,由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意味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一人一半,这要根据双方结婚时间长短、经济条件等综合判断,比如夫妻结婚后短时间内离婚,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原房屋所有人就应该多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就算为共有
2如果丈夫要求首付归自己的话,那么应算为丈夫个人财产,婚前买房有票据证明,
3房产出售所得、应为夫妻共有。你丈夫的财产其实就是你的,你的也是他的,这就是夫妻共有。就像第二条所说,只 要你丈夫不要求,就应按共同来分割
4离婚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没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要按共同来分割,能出具买卖证据证明的除外。
5按共同债务来承担,像你所说非法交易所欠钱有可能是借的或财产抵押的,作为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对方所欠债务你可要求只承担偿还部分债务,其余由丈夫来承担。
房产上加名,主要是产权人(你丈夫)同意,然后你也同意,那么就可以加名,即使不加名,婚后共同还贷也是夫妻共有,丈夫处置房产也得经妻子同意才行。你这情况加不加都是一样。
1.这个房子只有你先生的名字,还是还包括他父母的名字.如果只有你先生的名字,你加名字后就享有该房1/2的产权.如果有他父母的名字,你只享有你先生原先份额的1/2.他父母的份额不变.
2.分割时,无论是首付和贷款全部你们两人一人一半.
3.整个房子包括升值部分一人一半.
4.你婚前买的家电,如果你想当作你的婚前财产处理.你就要想办法保留证据.比如用你的信用卡买的,有消费凭证是从你的账户里划出去的钱.否则很难证明的.另外,家电是有折旧的,就算是你婚前财产如果要分的话也要折旧算钱.
5.你有办法证明他的欠款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你就可以不用承担还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