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失踪,我想离婚。单位要求我写书面证明,该怎么写?

2024-11-16 1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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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报警处理。
《民法》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如果你的具体情况符合宣告失踪条件,你作为配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失踪。
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单位要求你写书面证明问题,你按照整个过程写下来就可以了,附上相关单位给出的文书就行。

回答2:

要证明他人失踪,自己是没有办法提供相应证明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作为配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做出的文书才由证明力。
如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不经宣告失踪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由法院公告送达。

回答3:

关于失踪的证明,任何人都无法出具,只有公安机关到规定时间宣告死亡后,才可以出具有效证明;否则,都是无效手续,不起法律效力;

回答4: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与你单位无关,无须向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纵横法律网-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律师

回答5:

写过程就行,但失踪的经过法院确认的啊,不能随便说失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