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已在武侯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