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测量
1.1 平面控制及轴线控制
1.1.1 建筑物的红线及定位均由城建规划局测定,我们根据城建所提供的测量标志和建筑平面图,进行复测,依据建筑物的轴线和开间建立矩形控制网,作为平面控制的依据。对平面控制的四个顶点,设立牢固的标准,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对标志的影响,对四角顶点的观测要定期核准以保证测量的精度。
1.1.2 控制网布设埋点时,应将控制点埋在开挖区外,并利用混凝土保护,将前后视标志的控制线都应该做好标志,以检查、复核控制线的变化。
1.2 主体工程的施测
1.2.1 建立轴线垂直引测基准网点
根据图纸轴线关系,在楼板钢筋混凝土上作为控制点的测量标志。精确测量各控制点之间的距离和夹角度数,距离应用检验过的尺量,角度应用经纬仪(J级的精密仪器专用测量。在各个控制点上,分别作标记,反复测设各点的尺寸、角度,无误后整理原始资料做为每一次投测复核的基准点原始点。
根据控制点布置尺寸,各点之间的丈量尺寸误差应在0.5mm以内,测出各柱到轴线与矩形的方位关系,作为上面各层投点进行楼面放样、校正复核的原始资料。
1.2.2 主体轴线的投测
投测点设置后,在各层楼板投测点处必须留置孔洞作为投测通道(该点基于通道的中间)。采用吊线法将轴线引到各楼层。
1.2.3 主体的主体的标高测量
根据附近水准点,先于底层柱上测设+0.5m线,并用红油漆划上“▲”标记,后用专用卷尺从三角标志+0.5m标高线沿柱身逐层向上丈量,取四点平均值,划上相对标高线,写明相对高程,并用水平仪按每层楼层设计标高抄平。
在逐层丈量时,为避免偏差积累,必须每隔2层从底层+0.5m标高线丈量一次高程,如发现误差,及时调整,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1.2.4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测量基准点的确定,建筑物四角埋设4个水准基点A、B、C、D组成的水准网,进行相互校核。为检查此水准网的稳定性,要定期进行检测,以保证主楼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无误。
水准基点设定后,要测出其绝对高程,根据市测设的附近永久水准点进行联测,按三等水准测量方法及要求进行环行闭合观测,其闭合差不超过0.5√nm(n为测数)。
3)主楼沉降观测点的埋设,按照设计院对大楼沉降观测布设及《测量规范》要求埋点。在浇灌一层柱混凝土时,预埋好沉降观测点位。
4)主楼沉降观测次数。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在主体施工到竣工这一时间内,定期和不定期不间断的进行观测。根据主体施工的进度每上一层观测一次,在主体封顶后可根据沉降量的大小变化情况适当的减少次数,每隔一月观测一次,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两个月观测一次。
5)主楼每次沉降观测结束后,及时检查记录,计算正确,精度合格进行误差分配,最后将本次所测各个观测点的高程与上次各点高程核对无误后,填写沉降观测记录汇总表,且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字和盖章,作为工程验收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