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劳动合同而单位又未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首先你可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条例保险,要求单位支付放假期间的生活费、缴纳单位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其次可根据工会法及国家关于企业职代会的有关规定,要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企业有关经营向职代会报告,请求公示。
最简单的就是找到你是单位职工而又没被辞退的证据(比如人证,和物证如单位曾经下发的相关通知、文件等)然后去当地所属的劳动仲裁机构起诉,或根据新的劳动纠纷解决办法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会调解,判决基本上除了你所提出的有证据支持的额外费用和工资标准外,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给付你至起诉之日起的工资。记住,最重要的是你找的证据,公司可以销毁掉你们在人事部门的档案,可以多叫些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