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8月3日进入一家工厂上班的,现在上班快两个月了,但工厂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

2024-11-13 1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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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想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请保留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回答2: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1、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当在你工作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过期不签订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支付你双倍工资;
2、辞职后,公司不得扣押你的工资,应当一次性结清你的工资,依据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3、先于公司协商要回工资,协商不成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肯定不合法,建议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回答4:

不合理,好多工厂不签劳动合同,因为签了劳动合同,他必须给加班费,节假日等,不签别人也拿他没辙

回答5:

你既然没跟工程签订劳动合同,你现在最多也只能算是试用期。
辞职领导说扣一个月工资 你也是没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