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失业保险的补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因此,必须是单位职工才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因为个人原因(跳槽、离职等)导致失业保险断缴的,是不能补缴。但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职工失业保险应缴未缴的,可以由单位申请补缴。
2、养老保险的补交:(以深圳为例,各地略有不同)
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补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2】365号相关条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已申报增员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补缴基数和费率按欠费年度征收机关已确认的金额进行缴纳。
2、对用人单位未申报所产生的失业保险欠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欠费期间的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补缴基数。
如果实际工资总额低于补缴时所在区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不低于所在区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依现行费率计算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法
1.是否能补交要看各地规定,没有统一的政策的,滞纳金也一样
2.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有就是主动辞职不符合,当然了,如果单位愿意给开失业证明那么就符合了,办理了失业手续
3.异地转移目前只能是养老保险,并且还需要转入地社保愿意接收才可以的,户口不在转入地一般是不接收的,不同的地方交费肯定是不一样的
关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我也说了,你可以看看第2条,失业保险是社保的一部分
不符合规定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但也不能退的
由于目前社保的转移比较困难,所以对于在户口地的转移比较容易些,非户口地要转就是需要当地社保愿意接收才可以的,但是户口不在,一般不接收的,不放心,可以亲自去咨询当地社保看看对于外地户口是否接收,跟有没有单位没有直接关系的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失业保险可以补缴,养老累计满15年就可以了。
失业金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金的领取,这要看劳动部门给办的是哪个银行的卡,什么银行的卡到什么银行去领。
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交费情况也是不一样的
不能补交,但是你可以继续交下去。
这些保险一般规定是需要连续交15年的时间,只要你能继续交下去,连续15年,都不影响你以后领保险金的
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