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报税时就要确定为收入,收到对方预付款时:借:银行 贷:预付 开出发票 借:预付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这块要走暂估,入库时:借:原材料-暂估 贷:银行(或应付-暂估) 出库 借:库存(或产成品) 贷:原材料-暂估 贷: 结转成本 借:成本 贷:库存(或产成品) 注意: 暂估只估价格不估税金 暂估下个月记得要冲回,如果下个月收不到那么继续暂估,再下个月继续冲回 ,待收到的发票后正常做账,只是个人的见解,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预先收到的货款,应记入预收账款科目里的,所以会计分录分别为:
可以先做收到的预付账款金额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预收账款
此时再做已经开票时的会计分录,这样就可以把预付账款冲掉了。: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也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但如果开了票,就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公司开具发票后,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已经开了发票就可以直接作为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反映,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预收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也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但如果开了票,就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你公司开具发票后,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