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必须设拦标价或招标控制价吗?

是不是必须?要不要在招标文件里写明?
2024-11-13 17:27: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标底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开标前必须保密,是评标参考的;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的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公开发售,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

2、“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标底”是隐蔽的。

3、招标控制价是08清单规范中出现的一个新术语,它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标底也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

扩展资料: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控制价


回答2:

  拦标价,和招标控制价是一样的。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如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回答3:

1、标底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开标前必须保密,是评标参考的;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的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公开发售,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

2、“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标底”是隐蔽的。

3、招标控制价是08清单规范中出现的一个新术语,它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标底也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

扩展资料: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控制价


回答4:

从投资方来说,为了控制中标价的合理性,预防恶意扰乱招投标市场,防止出现恶意抢标或围标抬标的行为,一般建议通过专业的咨询机构或人员来对标的物,按照市场一般价格水平提出拦标价或控制价。
设置拦标价或控制价的项目,应该在招标文件里写明。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一般在开标前三日公布

回答5:

工程招标一般需要编制最高限价(也就是拦标价)
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