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公司想延长试用期,请问合法吗?怎么操作?

2024-11-19 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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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码困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慎山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迟孝念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