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再婚的手续
1.申请:持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亡证明。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结婚登记的要求
1.在《婚姻法》中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也就是说,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且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在《婚姻法》中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也就是说,双方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才可以结婚。
3.在《婚姻法》中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是单身状态,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妻子也只能有一个丈夫。
因此,丧偶的一方想要再婚的话,就需要拿出配偶的死亡证明,按照正常的结婚手续便可以和自己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自己的配偶虽然死亡了,但是户口仍在,当事人可以拿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到当地的派出所为配偶办理销户手续,只有配偶的户口没了,在世的一方才可以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