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着是要求经过省政府指定的医院验伤的,刑事拘留也是要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信,你所指的情况一般是行政拘留,这一般都是派出所要不到赔偿款只能让受害人心里得到安慰的一种手段,行政处罚一般在15天以下,当然派出所处罚一般不会因为谁先动手谁后动手来处理问题的,当然我不知道所谓轻微伤是伤到什么情况了?
我给你以下几个建议仅供参考:1、赶紧和对方协商解决,不管对方真伤假伤,动手打人肯定是b不对,一赔钱,二道歉,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把自己搞进去,划不来,自己留个案底以后升职加薪都不利了,做人往前看。
2、看看合派出所有没有什么关系,利用关系把这事儿给和谐了。走司法程序复杂而更加花钱,都最后花时间耗精力更烧钱得不偿失,没有赢家,最后的赢家只有公检法三机关。你说呢。
1、如何判定B是轻伤,是自己说还是有法医的鉴定,如果自己说不算,轻伤是要有法医鉴定文书才有法律效力。
2、A可要求B要求赔偿出具发票什么的,如果不出具,可以不赔偿。
3、A是一人打还是几人打,有证据证明的,如果是一人最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最重拘留10天,两人以上最轻拘留10天,最重15天。当然根据情节(比如说就是打了一拳,然后再没有动手)也可以不拘留,处罚款。
4、到派出所表明自己的态度,争取他们的理解,让派出所的人看出B在无理取闹,你是想积极解决问题,这样就是根据法律处罚你的时候也会尽可能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