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2,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集体所有组成高级生产合作社。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
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社。
从1955年下半年起,由于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进入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有些由互助组直接转为高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