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国带从美国买的东西过海关要交税吗?

是几个名牌包包~~~和一些化妆品~~~
2024-11-17 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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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美国买的东西过海关的交税标准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

1、检查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2、查阅、复制权

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3、查问权

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4、查验权

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5、查询权

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参考资料来源: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

回答2:

对美国产品是否按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值征税有不同的规定。

入境旅客携带在境外取得的总值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个人进口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在中国停留的个人进口物品;

货值总额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海关免税放行,单一品种以其自用和合理数量为限。但是,国家规定的烟草制品、酒类制品和20种应税商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自用个人进口物品5000元以上的,经海关审核属实;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进口物品的,经海关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或者自用,超过2000元的,海关只对自用的进口个人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个人物品征税。物品全部征税。

对短期内多次进出旅客行李物品的免税和检验标准,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关税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减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减税的权力。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情况下,进口货物的CIF价、出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但对CIF价或FOB价明显低于同期货物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存在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进口成交价格,或根据海关掌握的市场情况,海关有权规定“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

回答3:

带美国产品回国是否征税根据所带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关税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减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减税的权力。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情况下,进口货物的CIF价、出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但对CIF价或FOB价明显低于同期货物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存在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进口成交价格,或根据海关掌握的市场情况,海关有权规定“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率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海关征税

回答4:

  1、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回答5:

是否交关税要看你带的是什么东西,然后是数量是多少,还有就是看你的运气了。
如果说手机啊,相机啊,电脑啊,从美国出关和入关通常都最多为2,最佳为1,如果携带1,即使是新的未开封,也可以视为你自用的,不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