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即可补缴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